馬巒街道公共文化服務中心建設項目是由我司承建的大型精裝修工程。按照現(xiàn)行國家、行業(yè)和地方施工及驗收標準及合同約定的技術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項目用地臨近深圳坪山區(qū)馬巒街道辦,用地東臨深圳市坪山體育中心體育一路,南近八號路,地理位置優(yōu)越,交通便利?;爻什灰?guī)則的“L”型,東西向長,南北向短,東低西高,用地面積8305.65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21679.54 平方米,其中計容建筑面積:14454.20 平方米,不計容的地下車庫及設備用房為7225.34 平方米。本項目為一次性開發(fā)建設。
馬巒街道公共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工程文化服務用房,包括大型排演廳、客家文化館、麒麟舞館、展廳、圖書閱覽室、書畫展覽室、藝術家工作室、培訓教室、文體活動室及地下室等。
1 棟一層為麒麟舞館、共享大廳、陳列展廳,主要用于小型排演、交流展示等,根據(jù)《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及街道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標準,服務人群為馬巒街道居民,并參照其它文化館(站)舞館設置情況以及預測馬巒街道今后可能參加文化活動人數(shù),按照規(guī)劃要求,小型排演廳300-500平方米,展覽廳≥ 65平方米/ 間,宣傳廊250-500 平方米為宜,確定一層設計建筑面積2306.17平方米,并配套以休息區(qū)、接待室、消防監(jiān)控室等,其中麒麟舞館390平方米;展廳900平方米;共享大廳35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用房等。
二層為影劇院、排練廳、休息大廳,用于排演、觀演等,并配套以候演區(qū)、更衣室、接待室、道具間等,根據(jù)《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相關規(guī)定,排演廳設計在400-600 座,建筑面積在800-1200 平方米(小型排演廳300-500 平方米);觀演廳設計在150-300 座,建筑面積在400-800 平方米。根據(jù)實際排演、觀演需求, 需要設計滿足473 人同時觀影的影劇院。二層設計建筑面積2245.03 平方米,其中, 觀演廳700平方米,容納473 座同時觀影;休息大廳200 平方米;排練廳350 平方米及配套服務設施用房等(包含通道連廊)。
本項目已進入到竣工驗收階段,本著“誠信為本、精誠合作、致力競爭、追求卓越”的經(jīng)營理念,我們將繼續(xù)致力于成為具有行業(yè)競爭力的一流企業(yè)而不斷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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